江蘇省船舶與海洋工程專業職稱評審適合哪些人申報?
適用于本省從事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科研、設計、建造、維修、檢驗、檢測、規劃、技術管理以及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的研發、生產、推廣應用等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船舶與海洋工程專業職稱設結構物設計與制造、動力裝置與設備、電氣與自動化和科技管理四個子專業。
結構物設計與制造專業:包括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的產品及鋼結構、性能與試驗、焊接與材料、涂裝、舾裝、建修造工藝等研發、設計、生產及應用的專業技術崗位。
動力裝置與設備專業:包括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的動力裝置、輔助設備、甲板機械、防污染設備、鍋爐、壓力容器、特種機械、通風與空調、海工模塊、系統管系等產品研發、設計、生產及應用的專業技術崗位。
電氣與自動化專業:包括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的電力與電氣系統(設備)、自動化系統(設備)、智能與信息化系統、船舶通信與導航系統、照明系統等產品研發、設計、生產及應用的專業技術崗位。
科技管理專業:包括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制造過程中相關管理、檢驗、檢測、質量、安全、技術開發、信息和技術保障等專業技術崗位。
船舶與海洋工程專業職稱設員級、助理級、中級、副高級、正高級五個層次,對應名稱為技術員、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正高級工程師。
本文鏈接:http://www.ydjiaoyu.cn/xwzx/611.html
版權聲明:部分素材來自網絡整理,如侵害了您的合法權益,請聯系我們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