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5年度泰州市建設工程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副高)評審工作,根據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泰人社發〔2025〕5號),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和對象
(一)在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從事建設工程相關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才。
(二)在我市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評審或考核認定職稱。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
二、申報主要政策說明
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建設工程職稱評審,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社部令第40號)、《職稱評審監管暫行辦法》(人社部發〔2024〕56號)、《江蘇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蘇人社規〔2024〕3號)、《江蘇省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5號)文件執行。
1.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等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31日。
2.根據國家有關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精神,為推動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與工程類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有效銜接,獲得工程類專業學位的工程技術人才,可提前1年參加相應專業職稱評審。
3.高技能人才申報職稱評審,按照《泰州市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實施辦法》(泰人社發〔2022〕53號)的規定執行。
4.根據《關于調整(江蘇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蘇人社發〔2019〕183號)精神,取得相關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的人員,符合職稱晉升條件的,可直接申報建設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
5.對取得重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工程技術難題,在建設工程領域發展中做出重大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在專業技術崗位取得的業績、成果高于《江蘇省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中相應的破格申報條件,并得到社會和業內專家廣泛認可的,可由2名以上本領域或相近專業具備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通過綠色通道直接申報高級職稱。
6.專業技術人才繼續教育情況列為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關規定執行。
三、申報專業
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設工程設計、工程施工、科技管理三個專業大類。各專業大類包括若干小專業,具體以申報平臺為準。申報何種專業由申報人員根據本人實際所從事的專業工作選定,申報專業一旦選定提交無法更改。
四、申報方式及說明
申報采取線上、線下同步進行的方式。即既需網上提交申報信息,又需線下提交紙質申報材料。線上上傳的各類佐證材料的PDF文件須與線下提交的紙質申報材料一致。
(一)線上申報渠道及說明。申報人員實名登錄“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在主頁左側“云辦事專欄找到“職稱“分專欄,轉入“職稱服務”頁,點擊“職稱評審申報”項上的“在線辦理“轉入“江蘇人社網上辦事服務大廳",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網上申報時,申報人要特別注意正確選擇申報類型。上傳的各類證書、證件、證明、業績成果、論文等的PDF文件須為原件的掃描件。線上申報時間為7月1日-7月31日(逾期不得補報)。線上申報時”所屬行政區劃”這一填報項需根據申報人單位屬地情況來確定。例如,申報人單位隸屬主管部門為泰州市級機關、部門(單位)的則”所屬行政區劃”選擇“泰州市本級"。申報人單位隸屬靖江市的或靖江市無主管部門的企業,”所屬行政區劃”選擇“靖江市"。特別要注意泰州市市直單位不能選“海陵區”。
(二)線下申報所需紙質材料及說明。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申報平臺下載,用A3紙打印,對折成A4紙后從中間騎縫裝訂)一式3份。
2.《個人承諾書》(申報平臺中可下載模版,需申報人簽名)1份。
3.身份證復印件。
4.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凡申報平臺不能自動獲取驗證的學歷(學位)(中專及以下學歷除外),均需申報人在“其他材料“中上傳《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等相關佐證材料(需登陸“學信網“申請)。國(境)外的學歷,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書。
5.現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復印件。持外地人社部門或經人社部門授權的單位頒發的職稱證書,在我市同級轉評或申報高一級職稱的,須同時提供評審申報表和批文等相關佐證材料,并可核實。
6.2020-2024年度考核表(企業單位申報人員不能提供年度考核表的,由其單位對其近五年來的德、能、勤、績四方面進行考核,做出綜合評價意見)。
7.繼續教育審驗合格證明。
8.專業技術工作總結1份,內容包括以下方面:(1)個人基本情況及工作經歷;(2)任現職以來的工作情況、技術學術水平、工作能力;(3)主要工作業績及獎勵情況;(4)參加過何種再教育(培訓、進修、學習)及目前的學識水平;(5)論文、論著、項目報告等發表或撰寫情況;(6)申報理由。對照“資格條件“要求自我評價,說明符合資格條件中所對應的條款。
9.任現職以來能反映其工作經歷與能力、工作業績與成果的有關原始技術資料、各類表彰、獎勵證書的復印件。
10.能反映本人技術水平的論文或專題技術工作報告或有關專著、譯著(正式發表的論文或專著、譯著復印件要附封面和期刊目錄。
且專項研究報告、技術分析報告或實例材料等,需本人所在單位出具相關證明或書面推薦函(重點闡述項目情況及個人所起作用),附件評價內容并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12.單位同意申報證明(申報平臺中可下載模版)。
13.《泰州市建設工程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分類表》1份(附件I'貼于申報材料袋正面)。
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凡申報平臺不能自動獲取的需提供取得現職稱以來的社會保險個人權益單)與本人填報的工作經歷單位不符合且無相關證明材料佐證的,申報材料不予認定。
凡申報材料中的證書、證件、業績成果等佐證材料復印件須由申請人所在單位對照原件進行逐一審核,審核人須在復印件上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所需申報材料除1、12項申報材料外,其他申報材料須桉上述所列申報材料順序裝訂成冊,要有封面、封底、目錄和頁碼。申報材料需裝入牛皮紙袋內方可上報。
五、相關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建設工程高級職稱評審今年將繼續沿用專家評審與專家而試答辯相結合的評價方式,答辯時間、要求另行通知。
(二)各市(區)、各部門(單位)要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申報審核推薦工作,審核中要認真落實“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貴"的工作制度。
(三)申報人所在單位在蓋章推薦前要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申報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現工作崗位、現職稱名稱、現職稱取得時間、擬申報職稱、是否在黨紀、政務、行政處分期內、近5年年度考核情況(不進行年度考核的企業除外)、業績成果(可條目式概述)等;
(四)紙質申報材料由申報人所在單位統一集中向單位屬地住建部門、人社部門提交(各市(區)住建局、人社局聯系電話見附件2)。市直單位的申報材料由其主管部門匯總后報送至市住建局職稱辦。
(五)嚴格執行一次性告知制。申報材料不完整、不規范,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審核單位(部門)應當一次性告知申報人需要補充、更正的全部內容。申報人員逾期未補充完整的,視為放棄申報。
(六)為加強職稱評審事中、事后監管,今年將重點查處在職稱評審中提供虛假材料、論文假刊、套刊、造假代寫、剽竊他人作品或者學術成果,業績成果不實或者造假等違規行為,市建設工程職稱辦將通過信息化手段進行大數據比對。對偽造學歷、資歷,偽造申報材料,剽竊他人成果等弄虛作假者,將予以通報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延遲申報處理,相關行為將作為失信行為記入全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庫,記錄期3年。
(七)各市(區)住建局或市主管部門于8月15日前將紙質申報材料、委托評審函、匯總花名冊及評審費報送至市住建局職稱辦,逾期不予受理。報送材料地址:泰州市連陵南路308號附樓二樓211辦公室。
(八)根據《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公布2023年江蘇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的通知》(蘇財綜〔2024〕19號)文件要求,材料評審費為500元/人(含面試答辯及論文鑒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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