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揚州市人社局統一部署和揚州市職稱評審計劃安排,2025年揚州市水利系統中級職稱(含初級職稱)評審工作計劃于七月份收集參評材料、九月份召開評審會議,現將職稱評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評審范圍
1、在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才。
2、在我市就業并繳納社保的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才。
3、在我市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4、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評審或考核認定職稱。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或考核認定。申報人原則上截止申報當月巳連續在我市繳納6個月及以上社保,并處于正常參保狀態。
二、申報評審相關政策和程序
1、本年度評審工作具體政策和相關要求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職稱評定”欄目查閱《關于做好2025年全市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揚人社職[2025]1號)。
2、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中級級職稱考核認定工作納入職稱申報評審“綠色通遞"。結合實際情況,對引進吸收、推廣應用國外先進水利工程技術;或長期從事水利工程專業技術工作,并主持完成較大難度大中型工程技術項目,取得較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或在水利工程領域自主創新業績突出,作出行業內較大引領示范作用,并經市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專業技術人才,以及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在達到破格申報中級職稱業績條件的基礎上,由2名以上本領域或相近專業具備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可通過“綠色通遞"申報相應職稱。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3、高技能人才申報職稱評審,應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江蘇省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蘇人社發[2021]132號)規定執行。(使用該政策的申報人員,申報頁面”是否高技能人才”和“是否為高技能人才貫通”均需填”是",并上傳相關技能證書。)
4、海外歸國人員、黨政機關交流或部隊轉業安置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木工作的人員,管次申報職稱時可根據專業水平和工作業績并參照同類人員評審標準,直接申報相應職稱。
5、我市對民營企業優秀青年人才實行中級職稱“免初級”直報政策(“以考代評”系列除外),學歷資歷要求如下:取得碩十學歷或學位后從事專業技木工作滿2年、取得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后從事專業技木工作滿5年、取得大專學歷后從事專業技木工作滿7年。
6、繼續教育條件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繼續教育情況列為專業技木人才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2023年及以后每年各級別職稱繼續教育總學時均需達到90學時,其中專業科目學時不少于2/3。2022年及以前仍按初級48學時、中級72學時、高級90學時標準執行,其中專業科目學時不少于2/3。我市8家市級繼續教育基地(詳見《揚人社職[2025J1號附件4)提供公需課和專業課線上學習服務,可用于學時補充。
7、2024年評審未通過者,如不能提供新增加的申報評審材籵及相關內容,各單位不得受理、報送其2025年職稱評審申報材料。受處分人員申報職稱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8、市直事業單位專業技木人員的申報材料由所在單位審核蓋章后,報主管部門復審,再報水利工程專業中評委評審。縣(市、區)、功能區企事業單位專業技木人員的申報材料由所在單位審核蓋章后,報各縣(幣、區)、功能區人社部門復審,再報水利工程專業中評委復核。
三、申報材料提交要求
職稱申報采取網上申報、線下紙質評審、電子制證形式。申報人員應實名登陸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職稱專欄,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網上申報起止時間為6月2日至7月4日,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時間截止到7月11日。逾期系統將關閉,不得補報。水利工程中級職稱申報需提交以下紙質材料: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審核通過后下載、用A3紙小冊子方式雙面打印,對折后用騎馬釘方式裝訂,一式3份)。
2、《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A3一式24份)。
3、所在單位人事綜合部門出具的公示證明。
4、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復印件以及帶二維碼查詢內容的畢業證書學信網認證)。
5、現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聘書(復印件)。
6、任期內年度考核情況(復印件)。
7、接受繼續教育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8、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以來的工作總結。
9、工作經歷、主要業績成果證明、證書。(復印件)
10、論文、著作要求:申報人對照《資格條件》中有關論文、著作要求,提供能夠體現本人理論素養及專業技術水平有代表性的主要材料作品(有關復印件)。如發表論文被SCI、EI、ISTP檢索收錄,請提供相應證明(復印件)。
11、企業申報人員一律須提供至少6個月在揚州繳納社保的證明(注明個人社保賬號),最近的繳納單位必須為申報單位。
12、申報人情況說明書。以上3-12項各需1份。
13、申報專業力求準確,申報材料清晰工整。應精選質量較高、有代表性的申報材料,不能體現專業骰力、水平和業績的材料不應作為申報材料上報。評審前,對于非專業申報人員的專業技術基本水平將進行現場核查。
14、報送材料裝訂要求如下:3-12項合并裝訂為1冊(首頁加貼目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和1冊裝訂材料裝入一個檔案材籵袋,封面貼“申報材料目錄表"。《申報中級專業技木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單獨提交,不裝入檔案材料袋。
15、申報材料評審結束后將不予退還,請各單位認真審核申報材料,凡有原件務必退還本人。
四、申報材料報送要求
1、請各單位認真組織,遂級把關,做好申報材料的審核工作,初審通過的申報人情況及其相關材料在本單位公示不少于5天,并為其出具公示情況證明,裝訂入佐證材籵。凡不符合條件和材料不全的不能上報。
2、各單位在審查各種復印件時,應審查核對原件,審核人須在復印件上答名并加蓋單位公章,杜絕弄虛作假。申報人員凡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將進行通報,同時從評審次年起3年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
3、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同為2025年3月31日,其后取得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證等,不作為評審的有效材料,應不予接收。
4、各單位將申報材料審查后,應匯總填寫《揚州市申報中級職稱信息采集一覽表》基礎內容。
五、收費標準
根據省物價局蘇價費函[2002]62號文規定,中級工程師評審費為200元/人。
六、申報材料報送時間
1、各單位申報材料報送時間為2025年7月14日至23日,逾期不予受理。
2、請各單位確定專人統一報送:有關申報評審的材料、《揚州市申報中級職稱信息采集一覽表》(EXCEL格式)電子文檔。聯系人:房智勇、李芬林;地址:揚州市文昌中路460號市水利局205室;郵編:225000。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省市現行政策執行。工作過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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