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5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寧人社職〔2025〕4號)精神,為認真做好2025年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專業中級和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申報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評審資格條件
申報思想政治工作專業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按照《南京市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南京市檔案專業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等22個條件的通知》(寧職稱字〔2022〕1號)中相關條件要求執行。
申報思想政治工作專業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按照《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江蘇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蘇職稱〔2021〕45號)要求執行。
二、申報范圍和對象
參評對象為全市各類企事業單位中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員,具體包括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的專職書記、副書記,紀檢和黨辦、組織(人事)、宣傳、統戰等黨的工作部門中的專職人員,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中的專職人員,以及企事業單位中專職從事思想教育或職業道德建設的人員。
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人員,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
三、申報流程
(一)網上申報。申報人實名登陸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職稱專欄,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進行網上申報。
(二)材料報送。網上初審通過人員,可在線打印《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表》(一份),經所在單位、主管部門或區人社局逐級審核蓋章后再郵寄。資格初審、專家評審通過人員名單均將通過龍虎網進行公示。
四、有關要求
(一)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可登錄南京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習平臺在線免費學習公需科目,由系統實時記錄學時并自動轉入職稱申報平臺,也可在線打印公需科目學時證明。專業科目學習按每年《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員教育培訓工作計劃》執行,學時由用人單位進行計算,并填寫《南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學時認定表(2025年版)》(附件1)。申報副高級職稱人員,需自任現職以來完成1個知識更新工程線上專題研修班的課程學習。
(二)資歷業績。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31日。
(三)其他要求
1.申報人所在單位應當嚴肅審核程序,組織專人審核申報人申報資格,以及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嚴格履行推薦及公示程序,推薦人員須經黨委(或黨總支、黨支部)討論研究同意,對外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并協助填好《南京市政工專業申報人員情況簡介表》(附件2)。對于用人單位未按規定履行申報材料審核、推薦、公示、上報等職責,放縱、包庇或者協助申報人弄虛作假,騙取申報評審資格的,一經查實,將會同職稱管理部門視情進行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未經主管部門和單位核實的材料不得報送。
2.填報材料必須是擔任現專業技術資格以來的材料,已使用過的材料不得重復使用。
3.各單位在推薦上報參評人員材料前,必須經群眾評議。參加評議的人數須在15人以上,不足15人或測評結果群眾意見分歧較大者(贊成票超過二分之一、不足三分之二者),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上級黨組織或上級組織人事部門作出書面說明。參加民主測評人員須在相關表格(附件2)對應欄目中簽名。
4.其他專業初級職稱轉評思想政治工作專業初級職稱人員須申報評審,具體條件標準參照《南京市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南京市檔案專業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等22個條件的通知》(寧職稱字〔2022〕1號)中相關要求執行。
5.申報思想政治工作專業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須參加面試答辯。
6.海外歸國人員、黨政機關交流或部隊轉業安置到企事業單位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員,首次申報職稱時可根據專業水平和工作業績并參照同類人員評審標準,直接申報相應職稱。
7.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符合申報本專業副高級職稱評審條件的,可以直接申報。參照省有關要求,其業績成果應高于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的破格條件,并有2名以上本領域或相近專業具備正高級職稱的行業專家推薦。
五、申報截止時間及聯系方式
(一)申報時間
網上申報時間為6月3日至6月27日;紙質材料請使用中國郵政EMS郵寄,時間為7月1日至7月14日(雙休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二)聯系方式
聯系人:李老師(中級)、王老師(副高)
地 址:南京市玄武區北京東路41號30幢樓507室 講師團(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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