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5年度泰州市生物醫藥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和考核認定工作,根據《江蘇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蘇人社規〔2024〕3號)、《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泰人社發〔2025〕5號)規定要求和全市職稱評審工作安排部署,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申報對象
1、在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從事生物醫藥工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才;在我市從事生物醫藥工程工作的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才。
2、在我市從事生物醫藥工程工作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3、在我市從事生物醫藥工程工作的,符合人才貫通規定的高技能人才或取得相關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的人才。
4、海外歸國人員、黨政機關交流或部隊轉業安置到企事業單位從事生物醫藥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首次申報職稱時可根據專業水平和工作業績并參照同類人員評審標準,直接申報或認定相應職稱。
5、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評審或考核認定職稱。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人員,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或考核認定。
6、根據《關于開展企業急需緊缺人才中級職稱考核認定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泰職辦〔2024〕5號)精神,企業急需緊缺人才在相應技術崗位工作中取得的業績、成果和貢獻高于現行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的相關要求,并得到社會和業內的認可,但因學歷、資歷等原因不能正常申報中級職稱的人員可申請相應系列(專業)的考核認定,申報條件詳見附件1。
二、申報政策條件
1.《關于印發(江蘇省生物醫藥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蘇職稱〔2021〕42號)。
2.《泰州市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實施辦法》(泰人社發〔2022〕53號)。
3.關于調整《江蘇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蘇人社發〔2019〕183號)。
以上文件均可從“泰州市職稱網”查閱。
4.《泰州市生物醫藥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核認定條件(試行)》(詳見附件1)。
5.繼續教育條件按照省、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相關政策規定執行,繼續教育情況列為專業技術人才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
三、申報材料的內容和要求
申報采取網上申報并同步報送紙質申報材料的方式進行。申報人要確保網上申報信息與紙質申報材料內容的一致性。如不一致一切后果自負。
(一)網上申報說明
1.申報人員登錄“江蘇省人才服務云平臺”,點擊主頁左側“云辦事”專欄“職稱“分專欄,轉入“職稱服務”頁,點擊“職稱評審申報”項上的”在線辦理”轉入“江蘇人社網上辦事服務大廳",在線注冊、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網上申報時間為2025年5月30日-7月7日,屆時申報系統將自動關閉,不再接受申報。
2.申報人在申報系統中”所屬行政區劃"請選擇單位所屬地。如靖江市的申報人員正常情況下選擇靖江市。市直部門下屬單位的申報人員”所屬行政區劃“請選擇“泰州市本級”,不能選擇海陵區。原醫藥高新區的申報人員”所屬行政區劃“請選擇“高港區”,藥城的申報人員”所屬行政區劃”請選擇“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3.申報考核認定的人員申報類型請選擇“考核認定”。
(二)紙質申報材料要求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考核認定)申報表》(申報平臺下載,用A3紙雙面打印,對折成A4紙后從中間騎縫裝訂)一式2份。
2、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如申報人學歷(學位)證書在申報系統中未能獲取到驗證信息,須提供學歷(學位)信息的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學位)認證報告;黨校、部隊院校和技工院校等無法提供學歷(學位)認證報告的,須提供畢業生登記表等相關證明。
3、助理工程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泰州市外的初級職稱證書還須提供批文復印件、初定申報表或評審申報表)。申報考核認定的人員如無助理職稱可不提供。以第一條第3條申報的人員須提供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4、經職稱部門審驗合格的《2025年度泰州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登記審驗表》(原件)。
5、2020-2024年年度考核表(企業單位申報人員不能提供年度考核表的,由其單位對其近5年來的德、能、勤、績四方面進行考核,做出綜合評價意見,提供原件)。
6、專業技術工作總結,內容包括以下方面:(1)任現職以來(下同)的主要技術工作經歷;(2)參加了哪些具體工程技術項目;(3)在項目中發揮了哪些作用,解決了何種技術難題;(4)取得了哪些成果和效益;(5)符合資格條件中申報條件及業績成果要求的哪幾條;(6)旁證材料見第幾頁。
7、任現職以來能反映其工作經歷與能力、工作業績與成果的有關技術資料、各類表彰、獎勵證書的復印件。
8、任現職以來能反映本人技術水平的論文或專題技術工作報告或有關專著、譯著(正式發表的論文或專著、譯著復印件要附封面和期刊目錄)。
9、《單位同意申報證明》及《個人承諾書》(原件)。
10、申報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公示證明材料(原件)。
11、申報考核認定人員其個人代表性、標志性成果須由本行業領域2名有影響力的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專家或企業負責人撰寫推薦意見(即考核認定申報表中《推薦意見》一、二),意見內容在申報時錄入系統,《申報表》打印出來后由推薦專家或企業負責人簽字(原件)。
12、《申報材料目錄》(附件2,貼于申報材料袋正面)。申報類型務必準確填寫。
凡申報材料中的證書、證件、業績成果等佐證材料復印件須由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對照原件逐一審核,審核人須在復印件上簽字、注明審核時間及“與原件一致”字樣并加蓋單位公章。
除上述第1項申報材料外,其他申報材料膠裝成一整冊,要有封面、封底、索引(自制)和頁碼。申報材料裝牛皮紙袋中,并在材料袋外面注明專業、學科和申報人聯系方式。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各受理點一律不得接受。
四、相關要求及注意事項
1、按照職稱評價糾治”四唯"傾向要求,創新評價機制,在生物醫藥工程中級職稱評審中引入面試答辯環節,具體答辯的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答辯結果將作為評審的重要依據之一。
2、申報人員學歷(學位)、業績成果、論文等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31日,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
3、申報人員網上申報信息經屬地職稱部門、市直部門(單位)審核通過后,于2025年7月14日前攜帶相關紙質申報材料至屬地職稱部門、市直部門(單位)現場審核,逾期不予受理。各市(區)職稱部門、市直部門(單位)須于2025年7月22日前統一將申報材料、委托評審函、匯總花名冊及評審費送至生物醫藥產業園管理辦公室(藥城大道CMC大樓322辦公室),聯系人:楊婷。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評審費(含面試答辯、論文鑒定費)按300元/人標準收取。
4、各市(區)、各單位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申報推薦審核工作,審核中要認真落實貴任,把好審核關,嚴格實行“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對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擾亂職稱評審秩序等違紀違規行為的,將進行嚴肅查處,嚴格責任追究。違紀違規所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記入誠信檔案庫,記錄期為3年,作為以后申報評審職稱的重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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