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本市工程系列水務(水利)及海洋專業高級職稱的評審工作,根據《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上海市職稱評審管理辦法》(滬人社規〔2021〕30號)、《關于進一步優化本市科技創新領域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聘工作的若干措施》(滬人社專〔2023〕111號)等文件精神,經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現將2025年上海市工程系列水務(水利)及海洋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工作通知如下:
一、評審機構和評審重點
上海市工程系列水務(水利)及海洋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委會”),由上海市水務局(上海市海洋局)組建,負責本市水務海洋領域高級工程師評審工作。
今年評審工作的重點是:圍繞超大城市水系統治理現代化需求,聚焦水務海洋領域水資源配置、水安全保障、水環境保護、海洋資源開發、數字化轉型等工程建設,推進水務海洋事業高質量發展,充分發揮好人才評價“指揮棒”作用,落實職稱評審“破四唯”、“立新標”,激發工程技術人才創新創造創業活力。
二、評審專業范圍
水務(水利)及海洋專業高評委下設水利水電工程、給排水工程、水文水資源、海洋工程等4個專業學科組,申報專業范圍如下:
三、申報條件和要求
(一)基本條件
遵守憲法和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從業行為。無不良誠信記錄,無尚在有效期內的行政處罰。
(二)崗位條件
在本市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相應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至申報截止日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本市戶籍;
2.持有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
3.近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
4.當年度已辦理退休手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擬辦理彈性提前退休手續人員,不在申報范圍之內。(實施漸進式延遲退休政策后,因退休影響到職稱和職業資格考評、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及相關工資待遇等問題,由本人負責)。
(三)學歷、資歷要求
1.獲得理工類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后,聘任工程師職務滿2年以上。
2.獲得理工類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學歷后,聘任工程師職務滿5年以上。
3.獲得理工類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后,取得工程師職稱并聘任工程師職務滿5年以上;非理工類專業大學本科(含成人教育本科)畢業,須具備理工類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取得工程師職稱并聘任工程師職務滿7年以上。
任職資歷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5年的6月30日(自按規定聘任工程師職務起算)。非就業狀態、單位未繳納社保、靈活就業等自由職業者、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崗位工作的經歷不能作為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在計算時,因專業技術崗位變動、待崗待聘、長病假、參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時間需相應扣除。
(四)論文論著/技術總結要求
提交在工程師任職期間撰寫的與本職工作密切相關、具有較高學術水平的工程技術專業論文、技術總結或著作,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含本人合作撰寫論文不得超過3人)撰寫專業論文兩篇及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在專業刊物(有書刊號)上公開發表。確定一篇為主送論文,主送論文須獨立撰寫,主送論文字數不少于3000字。
同時,提交論文應注意以下要求:
(1)學位論文不得作為職稱評審論文報送;
(2)若報送以外文發表的論文,需同時提供中文譯稿,且審核時以中文內容為準;
(3)提交的論文應確保與所提交的書面材料完全相同,凡未按要求上傳論文材料的,材料受理點將不予受理;
(4)提交公開發表的論文,申報人員應在材料申報截止日前提供正式出版刊物,論文錄用證明、報刊及電子論文等不作為申報依據,凡在材料申報截止日無法提供正式出版刊物的,材料受理點將不予受理;
2.結合本人主持或為主參與的科研項目、生產項目或工程項目的技術工作,獨立撰寫技術工作總結兩篇及以上,每篇字數不少于3000字。
同時,提交技術工作總結應注意以下要求:
(1)項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項申請、結題報告以及項目技術報告等不作為職稱評審技術工作總結報送;
(2)技術工作總結應闡明項目水平,并寫明本人在項目中所承擔的崗位職責、專業技術能力、創造性的作用貢獻以及解決的技術難點與難題;
(3)技術工作總結須由單位審核并出具申報人獨立撰寫的證明,為確保申報人參與項目的真實性,須同時提供申報人主持或為主參與并通過工程竣工驗收或科研項目結項鑒定等的相關佐證材料。
3.作為主要作者(前3名)撰寫并正式出版過學術論著(不含編著、教材),其中本人撰寫的字數不少于四萬字。
(五)繼續教育要求
按照國家和本市相關文件要求,申報人需完成繼續教育課程不少于390學時(公需科目不少于90學時,專業科目不少于300學時)。具體如下:
1.公需科目。五年內累計完成90學時。可登錄“上海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共服務平臺”,點擊“學習中心——人事人才——繼續教育管理”進行學習。近五年在“上海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網”所學學時繼續有效。
2.專業科目繼續教育
近五年內累計完成專業科目繼續教育300學時。獲得理工類博士學位的申報人員,近兩年內應至少累計完成120學時。相關信息請關注“上海水務海洋人才”微信公眾號/繼續教育/和/學時查詢/,以及上海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網(www.sacee.org.cn)/專業科目/和/在線學習/。
(六)關于破格
1.對于海外留學高層次人才、民營企業高層次人才,符合相關條件可通過“直通車”進行申報,具體可咨詢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職稱服務窗口。
2.具備理工類大學專科畢業,累計從事工程技術工作20年以上或理工類大學專科畢業后,連續從事工程技術工作12年以上的;或理工類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擔任工程師職務3年以上未滿5年的,需同時具備以下二個條件:
(1)在工程師任職期間,在省、部級以上(含省、部級)專業刊物(有書刊號)上獨立發表過2篇以上有較高學術水平的工程技術專業論文,并得到同行專家認可。
(2)在工程師任職期間,具備以下經歷和業績:取得省部級獎項(指科技進步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等科學技術獎)的主要貢獻者(具有個人證書),或者取得與本專業有關的發明專利授權且應用較好的發明者。
(七)其他事項
1.取得工程師職稱并聘任工程師崗位后,通過成人教育取得高級職稱規定學歷的工程技術人員申報高級工程師的,其取得學歷后的資歷不得少于一年。
2.對于上一年度評審未能通過的,第二年繼續要求申報的人員,須在申報當年取得以下突出業績和重大貢獻之一,否則不予以受理:
(1)取得國家級或省部級科技進步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等科學技術獎的主要貢獻者,具有個人證書;
(2)作為項目負責人完成了省部級以上重點攻關項目或產學研項目,或者作為項目負責人通過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A級認定的項目,須提交立項及項目完成及相關材料;
(3)獨立撰寫并公開出版與專業工作內容相關的專著。
3.為促進職稱與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銜接,對符合滬人社專〔2020〕459號文件規定的,可申報高級工程師職稱。
4.對從高技能崗位轉到專業技術崗位人員,按滬人社專〔2021〕312號文件規定執行。
5.事業單位應根據本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情況實行缺額推薦申報(在專業技術職務申報表的“所在單位核實意見”欄中填寫具體意見,并由主管部門或區人社部門蓋章)。
6.按照國家規定,中央在滬單位人員不屬本市職稱受理范圍,對確需委托本市評審的,由上級單位商市建設交通工作黨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同意。
7.申報人所在單位應當對申報材料和履職情況進行嚴格審核,并將申報材料在本單位內部進行公示。申報者應如實準備相關材料,并簽署個人承諾證明,申報者所在單位應對申報材料予以核實并蓋章。如發現提供虛假材料、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或者通過其他不正當手段申報職稱的,取消評審資格,已取得職稱的,取消評審結果,并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
8.在網上申報截止日前,須提供完備的申報材料,申報表上的所在單位核實意見不填或不加蓋公章、負責人簽章的,材料受理點將不受理申報材料。
9.根據需要對部分人員進行面談。申報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參加專家面談,面談情況作為評審重要內容,無故缺席視為放棄評審。專家面談內容不局限于論文,凡與職稱評審中涉及的內容均在面試范圍內。
四、申報程序
(一)申報時間
2025年7月10日至7月25日。
(二)申報方法
登錄上海市職稱服務系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共服務平臺—網上辦事—職稱申報),用“隨申辦市民云”APP注冊用戶,填寫基本資料,選擇所要申報的高評委及專業學科組,上傳規定的申報材料附件。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應上傳原件掃描件至系統。申報材料填寫和附件上傳完成后,經檢查無誤,點擊提交,同時打印申報表。(請確認上傳附件不含病毒,否則可能導致材料上傳不完整而影響評審)。
(三)受理審核
高評委辦公室將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對通過初審人員分配受理號,通知參評對象遞交書面材料。初審未通過的,通過職稱服務系統告知申報人。對截止申報日17:00前未按要求完成提交,或未按高評委辦公室要求的修改時限完成修改的申報人,不納入今年評審受理范圍。
五、材料準備及報送
(一)書面材料準備
網上申報材料經初審通過后,申報人打印受理憑證,并準備書面材料。報送的書面材料須與網上申報材料一致(網上沒有申報的書面材料將不作為評審依據),并確保各項材料均真實、有效。其中,證書原件經各評委會真實性審核后當場退還本人。
(二)材料報送方式
網上申報材料經初審通過后,評委會辦公室將統一分配受理號,申報人根據評審材料目錄(附件2),雙面打印并整理好書面材料報所在單位,單位要做好對申報材料的核實工作。申報人可自行前往受理點提交書面材料,或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匯總本單位所有申報人書面材料統一前往受理點提交書面材料,單位統一提交書面材料的需提供本單位申報人匯總表(附件3)。申報人應如實報送材料,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本年度評審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
(三)材料報送時間
9月2日至9月10日(工作日9:00—11:00,13:30—16:30)。
(四)材料受理點
地址:長寧區江蘇路389號(水務大廈)506室
聯系人:沈老師
5.評審費用
評審費1000元/人,在職稱服務系統支付費用。
本通知及相關附件可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政務公開/職稱專家/高級技術職務評審通知/下載,由評委會辦公室負責解釋。申報人可關注“上海水務海洋人才”微信公眾號,以便及時獲悉相關通知消息。
本文鏈接:http://www.ydjiaoyu.cn/zcps/gjzc/4219.html
版權聲明:部分素材來自網絡整理,如侵害了您的合法權益,請聯系我們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