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5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交通工程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工作,進一步加強上海交通事業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卓越工程師隊伍。根據《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上海市職稱評審管理辦法》(滬人社規〔2021〕30號),《上海市綜合交通發展“十四五”規劃》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行業實際,現將2025年度本市工程系列交通工程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工作通知如下:
一、評審機構和評審重點
上海市工程系列交通工程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委會),評委會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委,負責本市交通工程領域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評審工作。
今年評審工作的重點是:大力推進數字化與交通行業深度融合,推動交通設施、出行服務、交通治理等方面的智能化、數字化提升賦能。聚焦超大城市綜合交通體系建設,向國際航運、交通規劃建設、交通節能降碳、智慧交通等重點領域重大科技創新、重大工程及重點項目急需緊缺的人才適當傾斜。今年,在航空工程學科增設低空經濟專業方向,推進交通領域低空經濟專業人才建設。同時,充分發揮人才評價“指揮棒”作用,持續推動職稱評審“破四維”和“立新標”的人才評價,充分激發工程技術人才創新創造創業活力。
二、申報評審范圍
評委會下設道路橋隧工程、港航船舶工程、航空工程、軌道(鐵路)工程、智能交通、綜合交通6個專業學科組,主要評審專業如下:
專業學科組 | 主要評審專業 |
---|---|
道路橋隧工程 | 建設工程管理、道路橋隧養護、交通運營管理等 |
港航船舶工程 | 港口航道工程、船舶工程等 |
航空工程 | 民航機場工程、航空機械維修、低空經濟等 |
軌道(鐵路)工程 | 軌道(鐵路)工程、軌道(鐵路)設施設備、軌道(鐵路)運營技術管理等 |
智能交通 | 智能交通、綠色交通、快遞工程技術等 |
綜合交通 | 交通規劃設計、綜合交通工程等 |
三、申報條件和要求
(一)基本條件
遵守憲法和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從業行為。無不良誠信記錄,無尚在有效期內的行政處罰。
(二)崗位條件
1、在本市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相應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至當年度申報截止日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在本市申報職稱:
(1)具有本市戶籍;
(2)持有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
(3)近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
2、以下情況不在申報范圍之內:
(1)當年度已辦理退休手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擬辦理彈性提前退休手續的人員。(實施漸進式延遲退休政策后,因退休影響到職稱和職業資格考評、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及相關工資待遇等問題,由本人負責。)
(2)上一年度未通過評審人員(本年度有突出業績和重大貢獻者除外)。
(三)學歷、資歷要求
1、具備理工類相關專業博士學位,聘任工程師職務滿2年以上。
2、具備理工類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學歷,聘任工程師職務滿5年以上。
3、具備理工類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取得工程師職稱并聘任工程師職務滿5年以上。
4、非理工類專業大學本科(含成人教育本科)學歷,須具備理工類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取得工程師職稱并聘任工程師職務滿7年以上。
(四)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要求
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是指取得職稱資格(或者符合規定的聘任條件)后的聘任時間,按實計算。
1、對于先聘任助理工程師,后通過成人教育取得符合申報高級職稱規定學歷的工程技術人員申報高級工程師職稱,其取得學歷后的資歷不少于一年。
2、任職資歷截至2025年6月30日(自按規定擔任工程師職務起算)。
3、非就業狀態、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崗位工作的經歷不能作為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在計算時,因專業技術崗位變動、待崗待聘、長病假、參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時間(不含產假、在職脫產進修、科研人員離崗創業等)需相應扣除。
(五)論文論著/技術總結要求
提交在工程師任職期間撰寫的與本職工作密切相關、具有較高學術水平的工程技術專業論文,或技術總結,或著作,具體要求如下:
1、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合作撰寫論文不得超過3人)撰寫專業論文兩篇及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在行業內認可的專業刊物上公開發表。確定一篇為主送論文,主送論文須獨立撰寫且不少于3000字。同時,提交論文應注意以下要求:
(1)若報送以外文發表的論文,需同時提供中文譯稿,且審核時以中文內容為準;
(2)提交公開發表的論文,申報人員應在材料申報截止日前提供正式出版刊物。論文錄用證明、報刊及電子論文等不作為申報依據。
2、結合本人主持或為主參與的科研項目、生產項目或工程項目的技術工作,獨立撰寫技術工作總結兩篇及以上,每篇不少于3000字,并確定其中一篇為主送。同時,提交技術工作總結應注意以下要求:
(1)技術工作總結應闡明項目水平,并寫明本人在項目中所承擔的崗位職責、專業技術能力、創造性的作用貢獻以及解決的技術難點與難題;
(2)技術工作總結須由單位審核并出具申報人獨立撰寫的證明,為確保申報人參與項目的真實性,須同時提供申報人主持或為主參與的項目立項、結項、驗收、鑒定等相關材料。
3、作為主要作者(前3名)撰寫并正式出版的學術論著(不含編著、譯著、教材、標準;有ISBN號),其中本人撰寫不少于四萬字。
4、學歷學位等畢業論文、項目(工程)設計說明書、產品說明書,可行性研究、立項申請、結題報告、項目技術報告、測試報告,產品標準,專利申請報告等均不得作為職稱評審送審文章報送。
5、發表文章的刊物應在國家新聞出版署備案可查ISSN號或CN號,并能通過“萬方數據資源系統”、“清華同方中國知網”、“重慶維普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等主流數據庫進行論文信息的檢索。
6、評委會將對申報人所提交的文章進行重合度檢測,經查實存在學術造假行為的,實行“一票否決”。
(六)繼續教育要求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社部令第25號)、《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完善本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需科目培訓工作的通知》(滬人社專〔2024〕221號)文件要求,對申報今年本評委會的申報人提出繼續教育要求如下:
1、公需科目。五年內累計完成90學時,各公需科目課程安排和報名事宜,請登錄“上海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共服務平臺”查詢《關于開展2025年上海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需科目培訓實施計劃的通知》。近五年在“上海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網”所學學時可以合并計算。
2、專業科目。需累計完成不少于90學時,其中申報當年度40學時課程必修(包含16學時直播課程和24學時錄播課程)。2020年7月1日以后取得的專業科目學時均可計入。具體課程安排和報名事宜,請搜索并關注微信公眾號“上海交通微培訓”查詢。
(七)工作業績要求
聘任工程師職稱后,在從事的工程專業領域中應作為項目主要成員完成交通工程項目的規劃、勘察、設計、造價、監理、論證、評估、試驗、檢測、技術咨詢、維修養護、工藝布局、技術改造、設備應用、生產調度、組織設計、應急預案等相關工作,達到標準要求且通過評審、驗收,未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形成相關專業性或體系性文件。或作為項目主要成員完成交通行業科技項目、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等的推廣應用研究,均已通過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驗收、評價,并取得一定經濟效益。
如取得下列成果之一的,也可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1、作為項目主要成員,編制(修訂)國家級、省級、地方行業技術標準、技術規范、技術規程、技術細則、工法、定額、重要文件等,均已頒布實施。或主持(組織)編寫本專業相關著作、教材(本人撰寫部分不少于2萬字)。
2、作為項目主要成員,獲得省級以上科技成果獎及相當獎勵項目;或獲得省級以上社會成果類、優質工程類獎項;或獲得市級以上表彰;或獲得市級以上專業技術帶頭人、市級以上高層次人才稱號。
3、作為項目主要成員,完成交通工程項目的規劃、勘察、設計、造價、監理、論證、評估、試驗、檢測、技術咨詢、維修養護、工藝布局、技術改造、設備應用、生產調度、組織設計、應急預案等相關工作,達到標準要求且通過評審、驗收,未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形成相關專業性或體系性文件。或完成交通行業科技項目研究,或主持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等的推廣應用研究,均已通過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驗收、評價,經濟效益顯著。
4、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本專業國家專利或軟件著作權1項以上;或作為主要發明人,獲得本專業具有較高經濟和社會效益的發明專利1項。
(八)專業能力要求
要獲得高級工程師職稱,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生產、技術部門
(1)具有解決在生產過程或綜合技術管理中本專業領域關鍵技術問題的能力;
(2)有系統廣博的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掌握本專業國內外現狀和現代管理的發展趨勢;
(3)有豐富的生產、技術管理工作實踐經驗,在生產、技術管理工作中有顯著成績和社會、經濟效益;
(4)能夠指導工程師的工作和學習。
2、研究、設計部門
(1)具有獨立承擔重要研究課題或有主持和組織重大工程項目設計的能力,能解決本專業領域的關鍵性技術問題;
(2)有系統堅實的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掌握本專業領域國內外現狀和發展趨勢;
(3)有豐富的工程技術研究、設計實踐經驗,取得過具有實用價值或顯著社會經濟效益的研究、設計成果,或發表過有較高水平的技術著作、論文;
(4)能夠指導工程師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學習。
(九)破格條件
對于海外留學高層次人才、民營企業高層次人才,以及少數確有真才實學、創新業績突出的優秀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可由所在單位考核申請,行業主管部門、專業學會(協會)、或者兩名以上正高級職稱同行專家推薦,向市、區職稱公共服務平臺材料申報受理服務點(附件1)申請,通過“直通車”或“綠色通道”進行申報。
(十)其他事項
1、為促進職稱與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銜接,對符合滬人社專[2020]459號文件規定的,可申報高級工程師職稱。
2、從高技能崗位轉到專業技術崗位人員,按滬人社專〔2021〕312號文件規定執行。
3、已評聘其它相關系列高級職稱,因工作需要轉到交通工程專業工程技術崗位工作滿1年以上,并經考核能履行現崗位職責的,可轉評交通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
4、事業單位申報人應根據本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情況實行缺額推薦申報,在專業技術職務申報表的“所在單位核實意見”欄中填寫具體缺額情況,并由主管部門蓋章(區屬事業單位崗位缺額情況由區人社部門蓋章)。
5、中央在滬單位中相關主體系列(專業)專業技術人員不在本評委會受理范圍內,請到單位所屬系統評委會參加評審。中央在滬單位中非主體系列(專業)專業技術人才需委托本市評審的,由具有相應職稱評審權限的主管單位人事部門出具委托評審函,并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同意后推薦報送。
6、對于上一年度評審未能通過的,第二年繼續要求申報的人員,不得使用上年度職稱申報論文作為主送論文,且須在申報當年取得以下突出業績和重大貢獻之一,否則不予以受理:
(1)取得國家級或省部級科技進步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等科學技術獎的主要貢獻者,具有個人證書;
(2)作為項目負責人完成了省部級以上重點攻關項目或產學研項目,或者作為項目負責人通過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A級認定的項目,須提交立項及項目完成及相關材料;
(3)獨立撰寫并公開出版與專業工作內容相關的專著。
四、申報評審程序
(一)申報評審流程
工程系列交通工程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實行網上申報。
1、用手機“隨申辦市民云”APP進行注冊用戶信息。
2、登錄上海市職稱服務系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共服務平臺—網上辦事—職稱申報),點擊”關于開展2025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交通工程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工作通知”,選擇專業學科組進行網上申報。
3、結合《評審通知》和《填報指南》(附件2)評審要求填寫信息并上傳材料附件。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應上傳至系統。經自查材料上傳無誤,點擊提交,同時打印申報表(請確認上傳附件不攜帶病毒,否則可能導致材料上傳不完整而影響評審)。
4、用人單位應當對申報人的《高級職稱評審申報表》所填寫內容、各類證書、證明材料和履職情況進行嚴格審核,并將申報材料在本單位內部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單位在申報表“所在單位核實意見”欄內對申報人作為評審的工作經歷、業績、論文、科研項目、年度考核、崗位空缺等情況寫上明確核實意見,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凡未寫入核實的其他內容在評審時不能作為主要業績對待。
5、評委會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對有異議的材料退回修改,請申報人密切關注系統信息。
6、在網上申報材料修改截止日前,申報人須提供完備的申報材料,對于截止日后發表的論文、取得的其他材料,不得作為今年申報的依據。申報表所在單位核實意見不填或不加蓋公章、負責人簽章的,評委會將不予以受理。
7、對通過初審人員由評委會分配受理號,申報人根據《報送高級工程師評審材料目錄》(附件3)要求打印材料并裝訂成冊,遞交至指定地點;初審未通過的,通過職稱服務系統告知申報人。
8、所有上傳文件的名稱請按照文件內容情況分別取名,避免漏傳、重復上傳、錯誤上傳等現象。審核通過后系統將默認材料不得修改,如產生上述情況,由申報人承擔相應后果。如報送的書面材料與系統上傳的材料不一致,以系統上傳材料為準。未上傳至系統的書面材料不得作為當年的申報材料。
9、評委會組織安排申報人全員現場面談。申報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參加專家面談,面談情況作為評審重要內容,無故缺席的將視為自動放棄,不予通過評審。面談考察范圍不局限于送審文章,凡與職稱評審中涉及的內容均在面談范圍內。
10、評審會議結束后,評委會將結果上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并在“上海市職稱服務系統—評審結果”中公示至少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制作電子證書。評審未通過人員,申報表與材料復印件將由評委會統一保密處理,不予退還。
(二)網上申報時間
1、申報時間:2025年7月15日-7月31日17:00
7月31日17:00前,申報人須在“上海市職稱申報系統”中成功首次上報申報材料,逾時系統將自動關閉,無法參加本年度評審。
2、修改時間:2025年7月15日-9月1日17:00
9月1日17:00前,對于因申報人材料不全、經評委會駁回未在規定時限內完成修改并再次上報的,評委會辦公室將不再受理。
五、報送材料內容及要求
(一)申報材料準備
網上申報材料經初審通過后,申報人根據《報送高級工程師評審材料目錄》(附件3)要求打印材料。經個人簽署承諾和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填寫審核(推薦)意見并蓋章后,將所有材料統一裝入檔案袋,向評委會指定地點報送。報送材料須與網上申報材料內容一致,并確保各項材料均真實、有效。其中,證書、證件等材料原件經真實性審核后現場退還。
申報材料實行個人承諾制,申報人員應如實報送材料,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將取消本年度評審資格并從次年起3年內不得申報。
(二)材料報送時間
2025年9月22日-9月26日9:00-11:00,13:30-16:00,逾期將不再受理。
(三)材料報送地址
黃陂北路9號上海市交通委員會職業資格中心3樓
(四)費用
高級職稱評審費每人1100元(含論文查重費),于遞交紙質材料現場交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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